关于调整从卢森堡出发赴华远端检测规定的通知(2022年5月版)
2022-05-25 03:23

    根据国内最新要求,自2022年5月17日零时起,从卢森堡出发赴华人员在卢森堡进行远端检测规定调整为:

    一、关于“双检测”要求

    (一)进行“双核酸检测”或“双核酸+抗原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可向中国驻卢森堡使馆申请健康码。

    ▲须采用鼻咽拭子采样进行RT-PCR核酸检测,不接受TMA检测结果。

    ▲登机前48小时内在卢森堡进行第一次RT-PCR核酸检测。

    ▲登机前12小时内在卢森堡进行第二次RT-PCR核酸检测。

    如因航班起飞时间或检测机构采样时间限制,无法在12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的,可在24小时内进行,分以下两种情况:

    1、从卢森堡乘坐航班赴第三国转机赴华的,如无法在卢森堡登机前12小时内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则须增加1次抗原(Test antigénique)检测,即在卢森堡登机前24小时内进行第二次RT-PCR核酸检测+12小时内进行1次抗原(Test antigénique)检测。

    2、从卢森堡乘车赴第三国直接乘坐赴华直航的,无需在卢进行抗原检测(中转地中国使领馆可能会结合在中转地最后一次核酸检测时间要求增加1次抗原Test antigénique检测,具体要求请提前查阅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网站相关信息,或向有关使领馆咨询)。

    ▲在卢森堡同一家检测机构进行2次RT-PCR核酸检测的,2次采样时间须间隔24小时以上;在卢森堡不同检测机构分别进行2次核酸检测的,采样时间无间隔要求。(检测机构以出具检测报告的机构为准,如卢森堡机场检测中心的RT-PCR核酸检测报告由联合实验室Laboratoires Réunis出具,则检测机构实际为联合实验室Laboratoires Réunis。)

    ▲从卢森堡乘坐航班赴第三国转机赴华的,上述“登机前”指从卢森堡起飞的航班登机前;从卢森堡乘车赴第三国直接乘坐赴华直航的,上述“登机前”指在第三国直飞中国航班登机前。

    (二)卢森堡检测机构

    卢森堡官方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电子版或纸质版正式检测报告均可接受。目前主要检测机构信息如下,供参考(我馆会继续密切关注检测机构变化情况,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如大家了解到检测机构信息变化,欢迎发送邮件至covidtestlux@outlook.com告知):

    1、未来生物实验室Bionext Lab:可提供标准RT-PCR核酸检测、抗原检测(Test antigénique),对检测者无年龄限制。

    2、联合实验室Laboratoires Réunis:可提供标准和加急RT-PCR核酸检测,对检测者无年龄限制。

    3、凯特迪尔实验室KetterThill:可提供标准RT-PCR核酸检测。

    4、卢森堡机场检测中心:可提供标准和加急RT-PCR核酸检测(由联合实验室Laboratoires Réunis出具检测报告)、抗原检测(test antigénique)。

    ▲如进行加急核酸检测,请务必与检测机构确认为RT-PCR核酸检测,TMA等核酸检测结果无法用于申请健康码。

   (三)注意事项

    1、仅限一次中转

    为避免经多国中转交叉感染风险,从卢森堡出发赴华路线仅经一地中转。举例:张三可乘飞机、自驾车或火车前往比利时布鲁塞尔、德国法兰克福、荷兰阿姆斯特丹等地直接搭乘或转乘直航航班赴华。但不得从卢森堡前往上述地点后,二次中转其他地点乘机赴华。我馆将严格审核机票行程单,一经发现不符合要求,将不予核发健康码。 

    2、对各类人员的要求

   (1)在卢中资企业(含央企、国企、民企)人员

    须在回国前提前10天进行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确保不与外界接触,并在申请健康码时一并上传企业出具的隔离管理承诺书(见附件2)。

    (2)临时来卢森堡(包括出差、访问、探亲、旅游等)人员

    如赴华前最后一站为卢森堡,请在赴华前进行14天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并在申请健康码时一并上传相关企业或本人出具的隔离管理承诺书(见附件2或附件3)。

    (3)1个月内曾赴第三国人员

    可能需要视情进行赴华前健康监测并增加核酸检测次数,请相关人员至少提前3周发送邮件至covidtestlux@outlook.com与中国驻卢森堡大使馆取得联系。

    (4)密切接触人员

    过去14天曾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近距离接触人员须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监测期间第1、4、7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可进行登机前双检测,检测结果为双阴性的,可申请健康码。

    (5)有既往感染史人员

    曾确诊新冠肺炎或虽未确诊但核酸检测结果曾为阳性人员(因接种新冠疫苗导致的IgM、IgG抗体阳性除外),请提前至少2个月与中国驻卢森堡使馆联系。当事人须在赴华前完成以下流程:

    - 在卢森堡检测机构进行2次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的核酸检测;

    - 将上述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发送邮件至covidtestlux@outlook.com(须在第1次核酸检测采样3天内发送);

    - 自收到使馆回复确认之日起,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并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4)。

    - 如隔离监测情况正常,在结束隔离观察后将《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和隔离承诺书(见附件2)发送至上述邮箱。

    - 如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须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如结果为阴性,应重新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如结果为阳性,应及时治疗,并重新开始上述对有既往感染史人员的全部流程。

    完成上述流程后,按本须知第“一”条要求,已接种疫苗人员在登机前进行“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双阴性的,可申请健康码。

    二、关于健康码申请

    (一)中国公民

    在获得有关阴性检测报告后,登陆微信“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申报并上传以下材料(“检测采样日期”填写登机前第一次在卢森堡进行RT-PCR核酸检测采样时间):

    1、电子版或纸质版正式检测报告(短信通知或APP、网站数据信息不能作为检测报告上传,检测报告上的防伪二维码须清晰可扫描验证);

    2、机票行程单(须含乘客信息,转机的须提供2段完整行程单);

    3、卢森堡居留证或居住证明(长居卢森堡人员)、或卢森堡签证(短期来卢森堡人员,含申根区入境章页);

    4、已接种疫苗人员:疫苗接种证明、《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见附件1)

    5、各类相关人员须额外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

    中资企业人员:企业承诺书(见附件2)

    临时来卢森堡人员:企业或个人承诺书(见附件2或附件3)

    既往感染和密切接触人员: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自我健康状况检测表》(见附件4);

    6、填报过程中程序要求上传的其他材料。

    我馆会尽快审核反馈。如果审核通过,将自动获得带有效期的“HS”标识绿色健康码;如果健康码呈红色,则表明填报信息或上传材料不合格,须根据提示信息重新提交申请。

    (二)外国公民

    在获得有关阴性检测报告后,登录https://hrhk.cs.mfa.gov.cn/H5/注册并在线申报,提交以下材料(“检测采样日期”填写登机前第一次在卢森堡进行RT-PCR核酸检测采样时间):

    1、电子版或纸质版正式检测报告(短信通知或APP、网站数据信息不能作为检测报告上传,检测报告上的防伪二维码须清晰可扫描验证);

    2、机票行程单(须含乘客信息,转机的须提供2段完整行程单);

    3、卢森堡护照或身份证(卢森堡公民)、卢森堡居留证或居住证明(长居卢森堡第三国人员);

    4、疫苗接种证明、《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见附件1)

    5、各类相关人员须额外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

    既往感染和密切接触人员: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自我健康状况检测表》(见附件4);

    6、填报过程中系统要求上传的其他材料。

    我馆会尽快审核反馈。如果审核通过,系统将发放带有HDC标识健康码;如果健康码呈红色,则表明填报信息或上传材料不合格,须根据提示信息重新提交申请。

    (三)注意事项

     1、如上传的检测报告或欧盟疫苗证书上防伪二维码无法确保足够清晰可供扫描验证,可同时上传经CovidCheck软件核验的完整信息截图,或将清晰版检测报告或疫苗证书同时发送邮件至covidtestlux@outlook.com。

     2、取得我馆审发的健康码后,请及时截屏保存,申请中转地健康码时须同时上传我馆审发的健康码截图。在中转地进行检测和申请健康码的要求,请提前查阅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网站相关信息,或向有关使领馆咨询(如:中转地可能要求无法在登机前12小时内进行最后一次核酸检测人员,须在登机前24小时内进行最后一次核酸检测+12小时内进行1次抗原检测,如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则一般也无法获发中转地健康码)。

     中国驻卢森堡使馆再次提醒:国际旅行交叉感染风险较大,建议“非必要,不旅行”。如确有必要赴华,请务必做好行前防护,登机前和检测前后,应进行闭环管理和自我健康检测,尽量不对外接触,回国途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因登机前检测阳性造成滞留或入境后造成输入。使馆远端检测和申请健康码事项专用咨询邮箱:covidtestlux@outlook.com


    健康码申报说明和常见问题解答



推荐给朋友:   
全文打印       打印文字稿